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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山三角顺安门诊部等30家医疗机构解除医保协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6-08-28 分享:

  经查,中山三角顺安门诊部等30家医药机构(具体名单见附表)在协议履行期间违反《中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8月24日起,解除上述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发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

  特此公告。


  附件:30家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名单.et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