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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山源田骨科医院中止医保协议3个月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6-26 分享:

  中山源田骨科医院违反《中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年版)》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对其作中止医保协议3个月的处理,中止期自2026年6月27日至2026年9月26日止。中止医保协议期间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现将其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1

中山源田骨科医院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孙文东路803号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