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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山爱达康康复医院中止医保协议3个月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5-20 分享:

  中山爱达康康复医院违反《中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年版)》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对其作从2026年5月20日起中止医保协议3个月的处理,中止医保协议期间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现将其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1

中山爱达康康复医院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南祥路6号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