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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4-27 分享:

  为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行业内部乱象行为,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守护”的共治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 

  一、重点征集范围

  本次重点征集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将化妆品、保健品、食品、日用品等非医保的物品串换为医保药品结算。

  (二)无处方、伪造处方销售处方药。

  (三)协助、诱导他人冒名使用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

  (四)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五)空刷医保卡套取基金。

  (六)重复使用药品追溯码、调整进销存数据掩盖违规交易。

  (七)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骗保。

  (八)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九)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安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造成严重后果。

  (十)其他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按案值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三、征集方式

  提倡实名举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可采取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中山市医疗保障局举报,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一)举报电话:0760-88103036。

  (二)来信、来访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28楼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