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条件审核、现场评估、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新增6家零售药店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
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6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