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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中山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零售药店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17 分享:

  为进一步优化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工作通知》(中山医保发〔2021〕86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2〕4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中山市骨科医院周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条件且有意申请在中山市骨科医院周边开展服务的零售药店。

  二、申报材料

  请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按序号排序后一并提交):

  1.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承诺书

  3.《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评分表》(需如实自评打分)

  4.评分标表第1-28项内容的全部证明材料

  三、提交方式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前厅医保服务区窗口

  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760-88103086(市医保中心医管部)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2.逾期提交或材料不齐全的,恕不受理。

  3.申报单位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docx

             2.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承诺书.wps

             3.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评分表.doc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