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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14家医药机构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2025年第六批)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0-30 分享:

  根据《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条件审核、现场评估、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新增14家医药机构(3家医疗机构和11家零售药店)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附件:1.新增3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

                  2.新增11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