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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中山市板芙镇深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家医疗机构医保协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28 分享:

  因中山市板芙镇深湾社区卫生服务站、曾航口腔诊所违反《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5年版)》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一条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从2025年5月27日起,对其作出解除医保协议的处理,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现将解除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     址

1

中山市板芙镇深湾社区卫生服务站

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南路23号

2

曾航口腔诊所

中山市坦洲镇环洲北路9号锦绣国际花城花月苑49、50、51卡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