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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中山古海骨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医保协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13 分享:

  因中山古海骨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违反《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3年版)》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从2024年12月10日起,对其作出解除医保协议的处理,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现将解除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        址

1

中山古海骨科医院

中山市古镇镇东岸北路265号A1,中山市古镇镇东岸公路

2

爱雅口腔门诊部

中山市西区岐沙路顺兴大厦11卡-16卡商铺之一、17号铺位之二

3

中山泽睦口腔门诊部

中山市阜沙镇阜南大道81号康域诚品花园10、11卡

4

中山松鼠口腔医院

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24号1、2层;22号1至4层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