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计划采购“中山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评估技术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评估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000元(超出本预算报价无效)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年内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将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
以上资质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连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请附在采购响应文件内于提交采购响应时一并提交。
六、采购响应文件报送要求
响应文件需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名称),由供应商指定单位专人送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采购响应文件。
七、采购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需加盖公章。
八、评分方法及标准
本单位采购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并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从响应单位中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本单位的服务方。
评分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价格、商务和技术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本项目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得分占20分,技术部分得分占50分,商务得分占30分。具体如下:
| 评分项 | 权重 |
1 | 价格部分 | 20 |
评分准则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20%)×100。 |
2 | 技术部分 | 5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政策理解及需求分析 | 15 | 评委打分 | 依据项目服务文件中服务内容响应情况,项目服务文件完全响应项目要求的,对政策和用户需求理解准确。在各响应单位之间横向比较打分(满分15分,优得15-13分,良得12-10分,差得10-0分)。 |
2 | 方案设计 | 15 | 评委打分 | 响应单位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在各响应单位之间横向比较打分(满分15分,优得15-13分,良得12-10分,差得10-0分)。 |
3 | 实施方案 | 15 | 评委打分 | 响应单位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准确、有效、完整的项目进度安排、人员安排,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满分15分,优得15-13分,良得12-10分,差得10-0分)。 |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5 | 评委打分 | 响应单位须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包含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问题响应时间等方面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打分(满分5分,优得5分,良得4-3分,差得2-0分)。 |
3 | 商务部分 | 3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综合能力 | 5 | 评委打分 | 营业范围内有“医保”、“医学”或“医疗”信息的得5分。 (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评委打分 | 具有“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软件开发”、“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得5分,否则不得分。 (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相关案例 | 10 | 评委打分 | 响应单位2020年以来具有从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研究/医疗服务价格成本研究/医疗服务价格评估等相关第三方服务案例。 (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项目金额页及服务内容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1个案例得5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项目团队 | 10 | 评委打分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技术类专业或者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的得5分,满足以下3项要求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A.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位 B.具有管理学相关专业学位 C.具有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认证证书 D.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PMP)证书 (2)同时具有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医学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和PMP资格认证的,每1人得3分,最高得3分。 (3)同时具有统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统计类中级或以上资格(职称)人员的,每1人得2分,最高得2分。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且提供截标时间前半年内响应单位为其连续缴纳3月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九、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工作日):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十、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六路1号天奕国际广场1幢403室。
本公告由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采购咨询联系人:马莉娜,0760-88103083。
附件:用户需求书.doc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