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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中山市黄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6家医药机构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2024年第二批)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03 分享:

  根据《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医保发〔2021〕59号)及《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医保发〔2021〕60号)相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核查评估、公示等程序,决定新增中山市黄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6家医药机构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告。

  

  附件:1.新增12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

             2.新增34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