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新增77家医药机构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2024年第一批)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30 分享:

  根据《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医保发〔2021〕59号)及《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医保发〔2021〕60号)相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核查评估、公示等程序,决定新增坦洲镇永一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77家医药机构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附件:1.新增9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

                  2.新增68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