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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14 分享:

  根据《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财资〔2018〕13号)要求,我中心对部分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待报废固定资产一批,包括扫描仪、打印机等(详见附件),由于处置资产为报废的无使用价值资产,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竞价方式:密封报价,报价文件需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

  三、竞价者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的许可证或资格证。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工作日):2023年12月14日—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登记期结束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回收方或不足三家时不延长征集期限,征集到期日自行取消本次处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中山市东区中山六路1号天弈国际1幢309室,联系电话:0760-88103060。

  六、其它条款

  1.本次公告统一打包处置报废资产。

  2.进行现场查看废旧物资后报价,以最高回收价作为最终回收方。

  3.运费及拆装卸等一切费用由回收方承担,且保证回收后场地整洁干净。

  

  附件:中山市医疗事业保障管理中心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