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中山医保发〔2020〕3号文公开方式变更为主动公开,同时在对外公开时删除个人信息。
附件:中山医保发〔2020〕3号 关于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