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现公布中山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医保局网站(hsa.zs.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市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办公二区28楼2812室,邮编:528403,电话:0760-88103030)。
一、总体情况
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医保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功能,促进决策、管理和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助推我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2022年以来,市医保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沟通协调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调研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以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线上与线下、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为抓手,通过不断扩大公开的深度和范围,推动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促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印发《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本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单位官方网站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市医保局围绕本市医疗保障领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把网站建设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平台,调整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落实“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五公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共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17条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1条,2022年度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数145.7万个,年度网站总访问量165.5万次。运营“中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医疗保障服务信息220条,订阅数24.8万人。举办政策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布会2次,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发布各类新闻稿件和政策解读约100条次,在政府网站开展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政策解读16条次,在政务新媒体开展一图读懂、热点问答、政策解读等100余篇。结合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组织上线中山广播电视台《热点面对面》节目2次、《周五民声直播室》1次、《新闻直通车》1次、《健康新睇态》3次。加强互动交流,持续做好咨询解答工作,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统一转派网站网民留言313条,平均办理时间2.8天,公开答复9条。认真落实重大政策全周期管理工作要求,开展重大政策意见征集9次,均及时反馈网友;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网上调查3次,均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三)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我局高度重视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定落实措施,规范办理程序,全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6件。所有主会办的建议提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全文的形式,在局官方网站公开。
(四)规范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市医保局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线上线下申请各1件,均依法按时进行答复,未收到关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利用线下政务大厅做好公开工作
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开展有关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政策解读,同时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途径,优化审批流程,常年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做好公开工作,通过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三服务”等主题活动,进村居、进企业、进医药机构主动宣传公开政府有关工作信息,让不同群体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监督保障
市医保局按照相关要求对外公布部门规章文件、规范性文件、单位职能、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便于群众便捷获取信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2年完成了《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和《中山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2022年版)》修订发布工作,全面落实《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全年制定(或起草)并及时主动公开了7个规范性文件,并按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制定并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据、重点内容等政策解读材料,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政策原文等服务,全链条做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同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公报形式对外公布。市医保局聚焦民生,紧扣职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网民以及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网站设立提供“咨询投诉”等渠道受理网民留言咨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按时保质办理“省长留言”、“市长留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广东省“互联网+督查”、中国政府网和省政府网“网民留言”共计20宗,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年来,市医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政务新媒体让公众更加通俗便捷了解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等方面还需要提高。
2023年,市医保局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提升公开质量和效率。一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单位官方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的设置优化工作,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法依规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增强公开实效,助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