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开放投保2023年中山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10-27 分享:

  为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参保人医疗保障水平,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政府指导、商业运作、惠民便民、自愿投保”的原则,由中山市医疗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中山市金融工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山监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等五部门共同指导推出的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本制度互补衔接的中山特色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由政府部门统一保费、待遇标准和保障范围,具有“低保费、低门槛、广覆盖、高保障”的特点,符合投保条件的参保人在投保和理赔时均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既往症,“博爱康”入选2022年中山市十件民生实事,投保人数超70万人,截至10月22日,中山“博爱康”产品赔付已惠及3万多人次,上线一站式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已达59家,一站式结算赔付率达80%。

  2023年“博爱康”将于2022年11月1日开放投保,集中投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保障期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保险费180.00元/人,拥有医保个人账户的本市参保人,当医保个人账户有足够余额时,可在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本人缴费的基础上,自愿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为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缴费。“博爱康”项目继续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首席承保)、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共同承保,投保细则与理赔细则详见附件。

  服务热线:0760-8668885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更多资讯请关注“中山博爱康”、“中山医保”等微信公众号或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hsa.z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山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投保细则(2023年).pdf                   

                  2.中山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理赔细则(2023年).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 年 10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