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工作通知》(中山医保发〔2021〕86号)、《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2〕48号)相关规定,经我中心发布遴选公告、报名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评价、实地考核等程序,现决定对遴选入选的“双通道”零售药店(中山市人民医院周边、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周边、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周边、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周边)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部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1楼2110室
联系电话:0760-88103086
附件: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中山市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周边)遴选入选药店名单.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