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中山市门诊特定病种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版)》相关规定,现公布我市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中山市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格医疗机构名单.xls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