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政协提案第131257号《关于发挥侨青作用、加强引进海内外人才政策的建议》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大量简化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申请入职中山本地企业和社保手续流程”的建议,我局采纳。我局一直努力为中山引进高端海内外人才创造更加优质的医保环境。
一、营造更加公开平等的医保政策环境
一方面按照我市执行的《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将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含海内外归国外籍人士)以及本市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及华侨人员等纳入职工参保范围;另一方面按照我市执行的《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本市就读的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本市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未就业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证直系亲属以及持有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士等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外籍及港澳台人才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在个人参保缴费标准、财政补贴以及享受待遇等方面,与本市的其他参保人均按照统一标准执行,无差异化,为其解除了后顾之忧。
二、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业务经办环境
(一)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最多跑一次”,实现服务前台不分险种、不分政务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通过加强与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业务衔接,方便外籍及港澳台人才参保登记缴费、待遇申请等“一站式”联办。
(二)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粤医保”“粤税通”等小程序,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提供线上医保服务49项,实现“掌上办”。畅通医保咨询服务渠道,加强与12345政府热线平台沟通合作,共同建设医保知识库,向外籍及港澳台人才第一时间提供专业化医保热线服务。
(三)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进驻各镇街政务服务综合大厅,发挥镇街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下放至镇街一级办理,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等与就医过程紧密相关的事项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四)积极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湾区通办、市内通办”,为外籍及港澳台人才打造更有温度的医保公共服务品牌。积极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省内和跨省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功能,在全国率先开展基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交通事故责任分成比例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在全省首批开通省内省外异地门诊联网结算服务,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市内就医)商业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将20项高频医保业务纳入全城通办,为外籍及港澳台人才提供便捷医保服务。
我局在职能范围内积极配合有关工作开展。
此函。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2日
文件下载: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25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