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
政协提案第131174号《关于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高市域内患者就近诊疗服务水平的建议》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2021年已制定出台《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确定办法(试行)》(中山医保发〔2021〕55号),支持医院建设发展。一是非三级医院2021年基准等级系数在2020年等级系数的基础上提升2%。二是新晋升三级非评审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基准等级系数调升为0.8,新晋升为三级甲等的定点医疗机构基准等级系数从0.85起步逐年增加0.02,直至三级甲等已固有定点医疗机构基准等级系数的最低值。三是对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为省级区域中心医院或本市区域中心医院的,加成等级系数加成0.01。四是对DRGs能力指数在全市二级同类前三名或三级同类前两名的医院,加成等级系数加成0.01。五是对CMI指数在全市二级同类前三名或三级同类前两名的医院,加成等级系数加成0.01。
二、为支持镇街医院建设和促进分级诊疗,我市自2019年起实施结算等级系数为1.0的492个基层病种,并于2022年扩大到537个,大大促进了镇街医院的发展。为了促进镇街医院中医药技术发展,我市自2022年开展11个结算等级系数为1.0的中医基层病种。
此函。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
文件下载: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17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