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工作通知》(中山医保发〔2021〕86号)相关规定,经我中心发布遴选公告、报名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评价、实地考核、公示、异议核实等程序,现决定对遴选确定入选的其余4家“双通道”零售药店(中山市人民医院周边)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部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1楼2110室
联系电话:0760-88103086
附件: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中山市人民医院周边)遴选确定入选其余4家药店名单.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