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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头镇南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家医药机构变更地址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4-30 分享:

  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4号)及《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3号)有关规定,南头镇南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兴中道药房因变更地址申请医保定点变更登记。经现场核实,上述2家定点医药机构变更情况属实,符合医保定点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情况.doc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