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佳口腔门诊部和爱雅口腔门诊部拟新增为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我中心未收到举报。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4号)相关规定,现确定上述2家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条件。
附件: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信息.doc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