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楠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脑深部电极植入术纳入医保的建议》收悉,提案提出将脑深部电极植入术纳入医保的建议。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及的“脑深部电极植入术”在医保诊疗项目目录为“脑深部电极置入术”,根据《印发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4〕148号)文件规定,脑深部电极置入术已纳入我市医保目录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100%。
为扶持我市高精尖医疗技术发展,打造大湾区医疗高地,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对我市实施高精尖医疗技术和疑难重症操作项目的病种进行项目结算,现确定实施项目结算病种关联的操作项目82个,其中已包含脑深部电极置入术。
诚挚感谢你们对中山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函复。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4日
文件下载: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中山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24082号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