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全市医保系统暂停服务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25 分享:

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人员:

  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山市上线工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将于2020年12月28日将原中山市医保经办使用的信息系统迁移到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期间,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医保信息系统的对外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20:00至2021年1月1日00:00(星期五)

  二、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期间,所有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实现的医疗(含生育)保险业务将停止运行。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含生育)保险业务及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业务将作如下处理:

  1.门诊结算:自费垫资后,保留好发票,系统上线后到就医医院退单重结。

  2.住院结算(含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出院先挂账,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到就医医院结算。

  3.药店购药:自费结算,暂时无法刷个账。

  三、网上办理业务仅作预受理,待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运行正常后恢复审批流程。

  四、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可支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三种就医介质使用。

  五、业务恢复时间

  2021年1月1日,中山市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使用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运行后,定点医疗机构在新系统补办参保人入院登记、出院结算、费用上传、门诊特定病种联网结账、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等业务,异地就医参保人申请补办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2021年1月4日,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恢复业务受理,办结时限顺延,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受信息系统切换影响。

  因新系统上线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调试,请广大非急病参保人等系统上线稳定后再到医疗机构就诊,请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广大参保人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12345;0760-88221016)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停机期间看病就医怎么办?

  集中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全市医疗保险在现行信息系统中的各项业务暂停办理,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业务受理,包括自助服务终端和线上办理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对外提供业务办理和查询服务。停机期间,不同情形处理办法如下:

  一、医疗机构结算

  1.医保结算待遇(住院与门诊特定病种):系统切换期间,我市参保人在市内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无法联网结算,市内医疗机构将予以参保人记账处理。参保人门诊自费垫资后,保留好发票,系统上线后到就医医院退单重结;市内及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出院先挂账,待新系统上线后再结算。

  2.市内药店刷卡待遇:系统切换期间,全市零售药店暂停使用个人刷卡购药,参保人可根据病情提前备药,或待省平台上线后再使用个账刷卡购药。

  二、医保经办前台业务

  1.涉及基金支付的业务:零星报销、生育津贴申领等暂不受理。2021年1月4日,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恢复业务受理,办结时限顺延,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受信息系统切换影响。

  2.涉及登记、审批的业务:参保登记、资料修改、医院登记的转诊和特殊病种审批等业务,可先收集参保人的业务办理资料,待新系统开机后进行业务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