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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印章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7-01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设立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中山编办〔2019〕124号)精神,设立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为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即日起正式启用“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印章。

  专此公告。


  附件:新制印章式样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附件下载:新制印章式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