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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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出台药品耗材集团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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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中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山是全省率先出台药品耗材集团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地市,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的采购行为,完善我市药品耗材集团采购的监管机制。

  《办法》从规范采购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加快信息化监管、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以及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一是规范采购及支付管理,统一实施线上交易、线上支付货款,进一步增强了对采购和回款情况的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明确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对集团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

  三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规范医疗机构遴选、制定采购目录以及选择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收货验收等采购相关流程。对公立医疗机构结算货款作出明确规定,包括结算方式、结算时限等,进一步明确了药品和医用耗材线下采购的范围、比例,备案的方式、时限。

  四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通过省采购监管系统,加强对采购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监测和实时监管。利用大数据对采购情况进行分析统计,提高监管效率。

  五是构建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针对采购违约行为、失信行为、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构建采购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惩戒采购失信行为,推动营造健康清朗的营商环境。

  《办法》的制定对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产生积极的作用:一是明确了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遵循的原则及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起到了规范和约束作用;二是明确了集团采购监管部门及其分工职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三是建立健全了集团采购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进线上阳光采购,有利于加强监管,防范廉政风险,推动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