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长者专区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爱版 > 政务动态

以改革“匠心”铸牢医保为民“五心”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多措并举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9-18
分享到:

  近年来,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山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多举措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以工匠精神提升医保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铸牢为民服务“五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购药获得感、幸福感。

  一、健全待遇保障体系,让群众更暖心

  目前,中山市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80%以上,构建“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大病保险”三重险种保障,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只参基本医疗保险和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可达75万元和122万元。强化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扩大医疗救助对象人员范围、增加资助参保群体、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费用均纳入救助范围。探索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相结合,将构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医疗救助+商业保险”五层医保保障体系。落实新冠肺炎特殊医疗保障政策,率先出台“两个确保”免费救治政策,上解3.62亿元作为中山市新冠疫苗接种费用。

  二、创新医保支付改革,让患者更省心

  中山市深化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住院分娩与住院计生手术、中医特色治疗病种按病种分值结算、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办法,全国首创中医日间治疗模式。我市按病种分值结算的日间手术病种增至111个,按项目结算的高精尖和疑难重症病种增至86个。积极拓展门诊特定病种保障,将更多的少见病、罕见病纳入保障范围,门诊特定病种从42种拓展到58种,比全省统一保障病种多6种。实现特定病种门诊、普通门诊省内以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三、深化集中采购制度,让行业更正心

  中山市积极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制度化、常态化,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第一到四批次国家集采药品平均降价幅度分别达53%、76.1%、77.9%、64.5%。组织冠脉支架、冠脉扩张球囊、人工晶体等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其中冠脉支架集采最高降幅超过90%,测算可节约资金达3024万元。推动国家集采结余留用政策落地见效,按规定向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拨付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金额共1418.37万元,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减轻广大群众用药负担。积极拓展参保患者用药购药渠道,探索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确保癌症特殊群体不因控费影响原谈判抗癌药待遇。起草《中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四、推进“互联网+医保”,让服务更贴心

  中山市在2020年11月上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至今已有122万参保人、5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和600多家定点药店开通,在药店购药、医院就医扫医保电子凭证就能交费,市人民医院还实现了医保电子凭证线上结算功能,“动动手指”就能医保报销了。2021年1月1日全省首批试点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并以此为依托,积极开通对接“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和“国家医保APP”,已实现线上医保查询、业务办理、异地就医等相关模块功能18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处方流转平台、互联网医院处方的医保支付结算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五、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让人民更安心

  中山市牢牢守护人民群众“保命钱”。改革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建立费用稽核、协议管理、行政执法闭环管理机制,提高多部门联合监管效能。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综合运用智能监管、社会监督、第三方巡查、飞行检查、跨部门合作等手段,形成监管合力。市医保局成立至今,累计检查“两定机构”2399间次,共计追回医保基金近220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件,移送纪委1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