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服务资格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
广大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现公布符合以下门诊特定病种(见下表)治疗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
其余门诊特定病种由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和门诊部)按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的治疗科目范围及治疗技术资质开展相应治疗。参保人可选择就近符合治疗资格的医疗机构就医。
部分门特病种治疗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