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符合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零售药店的通告
中山市仁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景祥分公司等33家零售药店(详见附件)拟新增为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我中心未收到举报。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3号)相关规定,现确定上述33家零售药店符合医保定点条件。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中山市仁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景祥分公司等33家零售药店(详见附件)拟新增为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我中心未收到举报。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3号)相关规定,现确定上述33家零售药店符合医保定点条件。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