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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中山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龙山药店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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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3号)有关规定,中山市中山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龙山药店因变更药店名称及经营地址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登记。经现场核实,变更情况属实,符合医保定点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定点零售药店名称及经营地址变更情况.doc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