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符合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零售药店的通告
广州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山一店等34家零售药店(详见附件)拟新增为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举报。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3号)相关规定,现确定上述34家零售药店符合医保定点条件。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零售药店名单.doc
广州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山一店等34家零售药店(详见附件)拟新增为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举报。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3号)相关规定,现确定上述34家零售药店符合医保定点条件。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零售药店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