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2日至4月29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发布《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2年4月29日,共收到0条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