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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04 分享:

  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020年10月22日,共收到3个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包括电子邮件、邮寄件)。具体意见反馈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或个人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不采纳原因

wX726@hotmail.com

您好,我于2018年4月退休,并于2018年5月支付了68637.5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保费用,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每个月有97.5返还到个人医疗账户,现在公布这个政策是不是以后退休人员不用再像我那样缴纳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这个政策对我们原来已经退休并缴纳那么多钱的有什么影响?我已经缴纳的钱是否可以退还?每个月97.5的返还是否取消?

不采纳

该退休人员是以职工身份参加的参保人,与此次政策调整没有关系。

50X8@qq.com

1.调整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我市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费率,由6%(210元/人/月)下调至3%(105元/人/月),2020医保年度缴费基数为3500元。

2.2020年12月起,取消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我市补充医疗保险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待遇,相关的特殊病种门诊和住院补充医疗待遇等保持不变。

对于家庭户缴纳补充医疗降低费率是一件好事,但降低后参保人无法享受门诊待遇,对此参保人就只能白白缴纳费用而无法获得实际的待遇享受,现在因感冒就医的药费都要300元,还有疫情问题又要多增加一项核酸检测,这样对市民的生活开支导致严重影响。虽然有门诊基本医疗可以减缓普通病在社区医院就医的医药费,但有些检查药物都需要在三级医院才能进行,而一旦取消补充医疗门诊待遇就无法在三级医院报销医疗费用。

我建议修改补充医疗的门诊待遇,能否按比例性报销或原用回每月个账划拨,降低费率的情况下又让参保人更好的体现缴纳社保的好处。

不采纳

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待遇是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中的一项,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待遇后,也同步降低缴费标准,其它的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补充医疗待遇不变。

benny.X@newbetainnovation.com.cn

目前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后每月返还给员工还是60元、75元、97.5元,这一个标准已经十几年没有变化了,而十几年来基本医保费、补充医保费已经涨了很多很多。

不采纳

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包括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待遇、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补充医疗待遇。2010年以来我市门诊特殊病种从20种增加到25种,特定病种的支付限额从5000元增加到一类8000元、二类12000元、三类35000元,住院补充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也从不到20万增加到42万,但国家和省的政策方向是逐步弱化个人账户功能,设立普通门诊统筹,因此目前形势下不适宜增加个人账户的资金划拨。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