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
索引号: | 11442000MB2C91058B/2025-0002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3 |
名称: |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
文号: | 中山医保函〔2025〕8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
主题词: |
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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