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1号)要求,对“110900002-1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等127个修订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匹配,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请各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价格项目维护和价格公示工作。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索引号: | 11442000MB2C91058B/2023-0018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名称: |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层流洁净病房 床位费等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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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中山医保发〔2023〕40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主题词: |
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1号)要求,对“110900002-1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等127个修订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匹配,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请各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价格项目维护和价格公示工作。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760-8810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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