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中山市门诊特定病种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版)》相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评估等程序,决定新增中山市博爱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告。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3日
索引号: | 11442000MB2C91058B/2023-0009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3 |
名称: | 关于新增中山市博爱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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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23 | |
主题词: |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中山市门诊特定病种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版)》相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评估等程序,决定新增中山市博爱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告。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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